作为四川省人大代表和广元市人大常委,最近,笔者专门对川北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情况做了调查。笔者通过现场调查、网络查阅、电话查询、信函问卷等多种形式,了解到川北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办学条件差,因而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的过程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问题一是投入严重不足。从川北广元市农村职业教育的情况看,由于该市所辖四县三区都是连片贫困地区(其中国贫县区三个、省贫县区四个),全市305万人中,大约有70%的人口都是农民,而全市近年的财政收入还不到6个亿,因而城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只能保证人头经费和工资,拿不出更多的钱投入农村职业教育中去。由于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因而随着近几年的农村职中生源不断增加,但校舍不足的矛盾却更加突出,有的职业学校实验条件差,学生住宿简陋,严重影响师生安全。有的职业学校为了改善办学条件,吸引学生,不惜高息借贷,致使债务越背越重,运转艰难。
二是“双师型”教师缺乏。在各类农村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队伍中,符合“双师型”条件的教师目前只占30.66%,而且技能课教师也明显不足,因此,部分农村职业学校仍采取在校开两年专业课,最后一年送回农村实习的做法,往往理论与实践脱节,造成培养的学生素质不高,动手能力不强,影响了职教形象。
三是农村职教尚未渗透到初中阶段。据调查,相当一部分农村学生念完初中后就进入打工队伍,因无一技之长,不但劳务收入低,而且工作不固定,四处奔波,致使他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四是部分农村职业学校在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还未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等、靠、要的思想还比较严重。具体反映在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内部管理上手脚放不开,观念不新,举措不力,与市场发展的要求相比明显滞后。
五是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新加入打工队伍的职工必须实行“双证”制,但许多农村小城镇的第二、三产业的企业却不按制度办事,致使制度、政策规定形同虚设。这也是我国农村职业教育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农村企业产品质量不高、安全事故频繁、劳动生产率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建议应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县(区)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农村职业教育投入体制。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强化县(区)人民政府在统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方面的责任,负责对本县(区)职业教育发展投入的统筹协调。为此,各县(区)人民政府即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趋势,小城镇就业需求预测和农村教育发展状况,制定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促进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
应进一步健全以骨干示范性农村职业学校或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向村组延伸辐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重点做好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智力扶贫开发等工作。切实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搞好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更加紧密的结合。
应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到城镇打工前应接受1至2年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农村新增劳动力也要在就业前参加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农村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或农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优先从取得相应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要接受必要的职业培训。
各县(区)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农村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15%。县(区)政府及其科技、农业、扶贫等部门在安排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用于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比例力求达到10%;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建设。
应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要积极探索农村职业教育新路子,支持农村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举办“农户十学校”等实体,通过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促进农村人才的开发和技能培训,努力把农村职业学校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推广与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的重要基地。